第四十六条

有效

直接接触药品的包装材料和容器,应当符合药用要求,符合保障人体健康、安全的标准。

对不合格的直接接触药品的包装材料和容器,由药品监督管理部门责令停止使用。

法律 · 全国人民代表大会常务委员会 · 施行 2019年12月1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