第四条

有效

国家发展现代药和传统药,充分发挥其在预防、医疗和保健中的作用。

国家保护野生药材资源和中药品种,鼓励培育道地中药材。

法律 · 全国人民代表大会常务委员会 · 施行 2019年12月1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