中华人民共和国药品管理法/第三章 药品上市许可持有人第三十一条有效药品上市许可持有人应当建立药品质量保证体系,配备专门人员独立负责药品质量管理。药品上市许可持有人应当对受托药品生产企业、药品经营企业的质量管理体系进行定期审核,监督其持续具备质量保证和控制能力。法律 · 全国人民代表大会常务委员会 · 施行 2019年12月1日第三十条回到全文第三十二条