第二条

有效

第三条 第四条 第五条 自治县人民政府将二十三道沟饮用水水源保护工作纳入国民经济和社会发展规划,并与国土空间规划、水污染防治规划及水资源综合规划相衔接。

自治县人民政府生态环境保护部门会同发展改革、公安、自然资源、住建、水利、农业、文化和旅游、卫健、林业和草原等主管部门,各司其责做好二十三道沟饮用水水源保护工作。

地方法规 · 长白朝鲜族自治县人民代表大会 · 施行 2019年8月9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