第八条

已废止

下列技术不得进入技术市场:

(一)法律、法规禁止的;

(二)损害国家利益和社会公共利益的;

(三)侵犯单位或者他人合法权益的。

地方法规 · 长春市人民代表大会常务委员会 · 施行 2019年8月15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