禁止向企业摊派暂行条例/第二章 禁止各种形式的摊派第六条有效不得强制企业赞助、资助、捐献财物。企业自愿赞助、资助、捐献的款项只能从企业的自有资金中支出,不得计入成本。行政法规 · 国务院 · 施行 —第五条回到全文第七条