全民所有制工业企业承包经营责任制暂行条例/第三章 承包经营合同第十八条已废止承包经营合同依法成立,即具有法律效力,任何一方均不得随意变更或解除。行政法规 · 国务院 · 施行 —第十七条回到全文第十九条