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中华人民共和国国境卫生检疫法实施细则/第八章 检疫传染病管理/第三节 黄热病

第九十一条

有效

对没有染疫的船舶、航空器,如果来自黄热病疫区,卫生检疫机关认为必要时,可以实施本细则第八十九条第(三)项规定的卫生处理。

行政法规 · 国务院 · 施行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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