民用航空运输不定期飞行管理暂行规定第十三条已修改从事国际运输的不定期飞行的航空器,必须按照中华人民共和国有关规定办理边防、海关、卫生检疫和安全检查等项手续,并按规定缴付费用。行政法规 · 国务院 · 施行 —第十二条回到全文第十四条