铺设海底电缆管道管理规定第九条有效获准施工的海底电缆、管道在施工前或施工中如需变动,所有者应当及时向主管机关报告。如该项变动重大,主管机关可采取相应措施,直至责令其停止施工。行政法规 · 国务院 · 施行 —第八条回到全文第十条