铺设海底电缆管道管理规定第十六条有效铺设、维修、改造、拆除、废弃海底电缆、管道以及为铺设所进行的路由调查、勘测活动,本规定未作规定的,适用国家其他有关法律、法规的规定。行政法规 · 国务院 · 施行 —第十五条回到全文第十七条