防止拆船污染环境管理条例第二十四条有效凡直接遭受拆船污染损害,要求赔偿损失的单位和个人,应当提交《污染索赔报告书》。报告书应当包括以下内容:(一)受拆船污染损害的时间、地点、范围、对象,以及当时的气象、水文条件;(二)受拆船污染损害的损失清单,包括品名、数量、单价、计算方法等;(三)有关监测部门的鉴定。行政法规 · 国务院 · 施行 —第二十三条回到全文第二十五条