野生药材资源保护管理条例第九条有效采猎二、三级保护野生药材物种的,必须持有采药证。取得采药证后,需要进行采伐或狩猎的,必须分别向有关部门申请采伐证或狩猎证。行政法规 · 国务院 · 施行 —第八条回到全文第十条