中华人民共和国民用航空器适航管理条例第二十四条有效民航局因适航管理工作的过失造成人身伤亡或者重大财产损失的,应当承担赔偿责任,并对直接责任人员给予行政处分;直接责任人员的行为构成犯罪的,由司法机关依法追究刑事责任。行政法规 · 国务院 · 施行 —第二十三条回到全文第二十五条