中华人民共和国渔业法实施细则/第二章 渔业的监督管理第七条已修改渔政检查人员有权对各种渔业及渔业船舶的证件、渔船、渔具、渔获物和捕捞方法,进行检查。渔政检查人员经国务院渔业行政主管部门或者省级人民政府渔业行政主管部门考核,合格者方可执行公务。行政法规 · 国务院 · 施行 —第六条回到全文第八条