中华人民共和国渔业法实施细则/第六章 罚则第三十六条已修改中外合资、中外合作经营的渔业企业,违反本实施细则第十六条规定,没收渔获物和违法所得,可以并处三千元至五万元罚款。行政法规 · 国务院 · 施行 —第三十五条回到全文第三十七条