中华人民共和国渔业法实施细则/第六章 罚则第三十二条已修改依照《渔业法》第三十一条规定需处以罚款的,按下列规定执行:(一)内陆渔业非机动渔船,处二十五元至五十元罚款;(二)内陆渔业机动渔船和海洋渔业非机动渔船,处五十元至一百元罚款;(三)海洋渔业机动渔船,处五十元至三千元罚款;(四)外海渔船擅自进入近海捕捞的,处三千元至二万元罚款。行政法规 · 国务院 · 施行 —第三十一条回到全文第三十三条