中华人民共和国价格管理条例/第五章 价格监督检查第二十八条有效物价检查人员必须依法办事。对滥用职权、贪污受贿、徇私舞弊、玩忽职守的,依照国家有关规定给予处分;情节严重,构成犯罪的,由司法机关依法追究刑事责任。行政法规 · 国务院 · 施行 —第二十七条回到全文第二十九条