森林采伐更新管理办法/第四章 罚则第二十四条有效采伐林木的单位违反本办法有关规定的,对其主要负责人和直接责任人员,由所在单位或者上级主管机关给予行政处分。行政法规 · 国务院 · 施行 —第二十三条回到全文第二十五条