国务院关于鼓励台湾同胞投资的规定第十三条有效台湾投资者拥有全部资本的企业,经营期限由投资者自行确定;合资经营企业和合作经营企业,经营期限由合资或者合作各方协商确定,也可以不规定经营期限。行政法规 · 国务院 · 施行 —第十二条回到全文第十四条