中华人民共和国河道管理条例/第一章 总则第四条有效国务院水利行政主管部门是全国河道的主管机关。各省、自治区、直辖市的水利行政主管部门是该行政区域的河道主管机关。行政法规 · 国务院 · 施行 —第三条回到全文第五条