中华人民共和国河道管理条例/第二章 河道整治与建设第十条有效河道的整治与建设,应当服从流域综合规划,符合国家规定的防洪标准、通航标准和其他有关技术要求,维护堤防安全,保持河势稳定和行洪、航运通畅。行政法规 · 国务院 · 施行 —第九条回到全文第十一条