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党内法规法规税务文件关于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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中华人民共和国中外合作经营企业法实施细则/第七章 分配收益与回收投资

第四十五条

已废止

合作企业的亏损未弥补前,外国合作者不得先行回收投资。

行政法规 · 国务院 · 施行 —

第四十四条回到全文第四十六条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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