中华人民共和国中外合作经营企业法实施细则/第六章 购买物资和销售产品第三十七条已废止合作企业可以自行决定在中国境内或者境外购买本企业自用的机器设备、原材料、燃料、零部件、配套件、元器件、运输工具和办公用品等(以下简称“物资”)。行政法规 · 国务院 · 施行 —第三十六条回到全文第三十八条