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党内法规法规税务文件关于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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淮河流域水污染防治暂行条例

第十五条

已废止

国务院环境保护行政主管部门商国务院水行政主管部门,根据淮河流域排污总量控制计划以及四省的经济技术条件,制定淮河流域省界水质标准,报国务院批准后施行。

行政法规 · 国务院 · 施行 —

第十四条回到全文第十六条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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