全民所有制小型工业企业租赁经营暂行条例/第二章 出租方与承租方第九条已废止承租经营者是指承租经营企业的个人,或者合伙承租、全员承租确定的厂长,或者承租企业派出的厂长。承租经营者是企业租赁期间的法定代表人,行使厂长职权,对企业全面负责。行政法规 · 国务院 · 施行 —第八条回到全文第十条