中华人民共和国计量法实施细则/第七章 产品质量检验机构的计量认证第二十九条已修改为社会提供公证数据的产品质量检验机构,必须经省级以上人民政府计量行政部门计量认证。行政法规 · 国务院 · 施行 2018年3月19日第二十八条回到全文第三十条