第十四条

已修改

制造、修理计量器具的企业、事业单位和个体工商户须在固定的场所从事经营,具有符合国家规定的生产设施、检验条件、技术人员等,并满足安全要求。

行政法规 · 国务院 · 施行 2018年3月19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