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优化营商环境条例/第四章 政务服务

第四十九条

有效

政府及其有关部门应当建立便利、畅通的渠道,受理有关营商环境的投诉和举报。

行政法规 · 国务院 · 施行 2020年1月1日

第四十八条回到全文第五十条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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