中华人民共和国人类遗传资源管理条例/第五章 法律责任第四十二条已修改违反本条例规定,买卖人类遗传资源的,由国务院科学技术行政部门责令停止违法行为,没收违法采集、保藏的人类遗传资源和违法所得,处100万元以上1000万元以下罚款,违法所得在100万元以上的,处违法所得5倍以上10倍以下罚款。行政法规 · 国务院 · 施行 2019年7月1日第四十一条回到全文第四十三条