中华人民共和国人类遗传资源管理条例/第三章 利用和对外提供第二十一条已修改外国组织及外国组织、个人设立或者实际控制的机构(以下称外方单位)需要利用我国人类遗传资源开展科学研究活动的,应当遵守我国法律、行政法规和国家有关规定,并采取与我国科研机构、高等学校、医疗机构、企业(以下称中方单位)合作的方式进行。行政法规 · 国务院 · 施行 2019年7月1日第二十条回到全文第二十二条