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政府投资条例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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第七章 附则
第三十七条
有效
国防科技工业领域政府投资的管理办法,由国务院国防科技工业管理部门根据本条例规定的原则另行制定。
行政法规 · 国务院 · 施行 —
第三十六条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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第三十八条