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政府投资条例/第七章 附则

第三十七条

有效

国防科技工业领域政府投资的管理办法,由国务院国防科技工业管理部门根据本条例规定的原则另行制定。

行政法规 · 国务院 · 施行 —

第三十六条回到全文第三十八条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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