政府投资条例/第一章 总则第二条有效本条例所称政府投资,是指在中国境内使用预算安排的资金进行固定资产投资建设活动,包括新建、扩建、改建、技术改造等。行政法规 · 国务院 · 施行 —第一条回到全文第三条