行政区划管理条例第二十三条有效违反本条例规定,擅自变更行政区划的,由上一级人民政府责令改正;对直接负责的主管人员和其他直接责任人员,依法给予处分。行政法规 · 国务院 · 施行 —第二十二条回到全文第二十四条