中国公民因私事往来香港地区或者澳门地区的暂行管理办法/第一章 总则第四条有效港澳同胞来往于香港、澳门与内地之间,凭我国公安机关签发的港澳同胞回乡证或者入出境通行证,从中国对外开放的口岸通行。行政法规 · 国务院 · 施行 —第三条回到全文第五条