中国公民因私事往来香港地区或者澳门地区的暂行管理办法/第五章 证件管理第二十五条有效港澳同胞回乡证持证人有本办法第十五条规定情形之一的,证件应予以吊销。吊销证件由原发证机关或其上级机关决定并予以收缴。行政法规 · 国务院 · 施行 —第二十四条回到全文第二十六条