中华人民共和国国际货物运输代理业管理规定/第四章 业务第十八条有效国际货物运输代理企业应当遵循安全、迅速、准确、节省、方便的经营方针,为进出口货物的收货人、发货人提供服务。行政法规 · 国务院 · 施行 —第十七条回到全文第十九条