中华人民共和国国际货物运输代理业管理规定/第三章 审批程序第十六条有效国际货物运输代理企业申请设立从事国际货物运输代理业务的分支机构,应当依照本章规定的程序办理。行政法规 · 国务院 · 施行 —第十五条回到全文第十七条