医疗纠纷预防和处理条例/第二章 医疗纠纷预防第十二条有效医疗机构应当依照有关法律、法规的规定,严格执行药品、医疗器械、消毒药剂、血液等的进货查验、保管等制度。禁止使用无合格证明文件、过期等不合格的药品、医疗器械、消毒药剂、血液等。行政法规 · 国务院 · 施行 —第十一条回到全文第十三条