烈士褒扬条例/第五章 法律责任第三十九条已修改冒领烈士褒扬金、抚恤金,出具假证明或者伪造证件、印章骗取烈士褒扬金或者抚恤金的,由退役军人事务部门责令退回非法所得;构成犯罪的,依法追究刑事责任。行政法规 · 国务院 · 施行 2019年8月1日第三十八条回到全文第四十条