国防交通条例/第七章 军事运输第三十八条有效交通管理部门和交通企业应当优先安排军事运输计划,重点保障紧急、重要的军事运输。运输军事人员、装备及其他军用物资,应当迅速准确、安全保密。行政法规 · 国务院 · 施行 —第三十七条回到全文第三十九条