水路货物运输合同实施细则/第七章 附则第三十三条已废止对行驶国际航线,香港、澳门航线的船舶及所载货物,在我国港口作业中发生的船体、船具或货物的灭失、损坏事故,不适用于本细则。行政法规 · 国务院 · 施行 —第三十二条回到全文第三十四条