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党内法规法规税务文件关于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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水路货物运输合同实施细则/第七章 附则

第三十三条

已废止

对行驶国际航线,香港、澳门航线的船舶及所载货物,在我国港口作业中发生的船体、船具或货物的灭失、损坏事故,不适用于本细则。

行政法规 · 国务院 · 施行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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