破坏性地震应急条例/第五章 震后应急第二十九条有效民政部门应当迅速设置避难场所和救济物资供应点,提供救济物品等,保障灾民的基本生活,做好灾民的转移和安置工作。其他部门应当支持、配合民政部门妥善安置灾民。行政法规 · 国务院 · 施行 —第二十八条回到全文第三十条