破坏性地震应急条例/第四章 临震应急第二十条有效在临震应急期,有关地方人民政府有权在本行政区域内紧急调用物资、设备、人员和占用场地,任何组织或者个人都不得阻拦;调用物资、设备或者占用场地的,事后应当及时归还或者给予补偿。行政法规 · 国务院 · 施行 —第十九条回到全文第二十一条