风景名胜区条例/第五章 利用和管理第三十四条有效风景名胜区内宗教活动场所的管理,依照国家有关宗教活动场所管理的规定执行。风景名胜区内涉及自然资源保护、利用、管理和文物保护以及自然保护区管理的,还应当执行国家有关法律、法规的规定。行政法规 · 国务院 · 施行 —第三十三条回到全文第三十五条