风景名胜区条例/第三章 规划第十五条有效风景名胜区详细规划应当根据核心景区和其他景区的不同要求编制,确定基础设施、旅游设施、文化设施等建设项目的选址、布局与规模,并明确建设用地范围和规划设计条件。风景名胜区详细规划,应当符合风景名胜区总体规划。行政法规 · 国务院 · 施行 —第十四条回到全文第十六条