铁路货物运输合同实施细则/第三章 货物运输合同的履行第十一条已废止托运人托运个人搬家货物、行李每10千克价值在30元以上者,可声明价格,要求保价运输。承运人按保价运输办理时,按规定核收货物保价费。行政法规 · 国务院 · 施行 —第十条回到全文第十二条