中华人民共和国测绘成果管理条例/第二章 汇交与保管第十条有效测绘行政主管部门自收到汇交的测绘成果副本或者目录之日起10个工作日内,应当将其移交给测绘成果保管单位。国务院测绘行政主管部门和省、自治区、直辖市人民政府测绘行政主管部门应当定期编制测绘成果资料目录,向社会公布。行政法规 · 国务院 · 施行 —第九条回到全文第十一条