食盐加碘消除碘缺乏危害管理条例/第五章 罚则第二十九条有效违反本条例的规定,在缺碘地区生产、销售的食品和副食品中添加非碘盐的,由县级以上人民政府卫生行政部门责令改正,没收违法所得,可以并处该产品价值1倍以下的罚款。行政法规 · 国务院 · 施行 —第二十八条回到全文第三十条