食盐加碘消除碘缺乏危害管理条例/第三章 碘盐的供应第十九条有效碘盐零售单位销售的碘盐应当为小包装,并应当符合本条例的有关规定。碘盐零售的管理办法由省、自治区、直辖市人民政府根据实际情况制定。行政法规 · 国务院 · 施行 —第十八条回到全文第二十条